长期以来,国内外医生进行眩晕相关前庭系统疾病诊断时,主要依赖患者的主诉症状。然而,即使在理解患者这些主诉症状,诸如“眩晕”这样的核心性前庭症状术语时,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,由于大家的理解存在差异,亦成为了一个困扰着医师进行眩晕诊治的首要问题。众所周知,缺乏症状和疾病的统一定义、标准,会严重影响临床医生的学术交流。基于此,巴拉尼协会(Baranysociety)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于年始,邀请国际耳神经协会(theSociSocInternationaled’Otoneurologie)、西班牙耳鼻喉科协会(theComisiisdeOtoneurologoldelaSociedadEspadadEspaOtorrinolaringologpainEurope)和美国耳鼻咽喉和头颈外科学会(TheAmericanAcademyofOtolaryngology-HeadandNeckSurgery,AAO-HNS)的相关成员加入到巴拉尼协会,共同细化、完成了前庭症状的分类,并进一步启动前庭疾病诊断标准化的后续工作。年在美国Staab教授、Newman-Toker教授及卢森堡Bisdorff教授的积极推动下,进一步提出了针对前庭疾病国际分类(the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VestibularDisorders,ICVD)的诊断框架。这些内容值得国内医生进一步地学习、体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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