耳聋的预防
先天耳聋的发病率约占中国聋人的50%,而遗传聋约占先天聋的85%,其大多数为常染色体隐性遗传。具有关文献报导,在正常群体中,近亲结婚率仅为2%,而在遗传耳聋患者中,70%为近亲结婚。可见近亲结婚是并发遗传耳聋的主要因素。另外,遗传耳聋病发还多集中于福利工厂,因其相互通婚者甚多。他们的后代又多数成为遗传聋或耳聋基因携带者。循环往复,造成人口素质下落,因此,先天遗传聋人的婚育问题应引发社会重视。
先天遗传聋应以预防为主,首先要做到:
1.严格执行婚姻法,绝对制止近亲结婚。
2.两名先天遗传聋人之间不应结婚,如各种缘由非结婚不可者,婚前一定绝育。
3.先天遗传聋人可与非遗传后天聋人或正常人结婚。
4.如果先天遗传聋人与非遗传后天聋人或正常人结婚,第一胎为先天聋儿,绝不能再生第二胎。
5.耳聋青年男女,通过耳聋遗传咨询,判定其是不是具有家族遗传性。
新生儿期防聋
耳聋的病发,具有关流行病学调查资料为重度聋在新生儿的发生率约3—4%;0—6岁中度聋和轻度重聋约占5%,多由中耳炎引发,并认为婴幼儿中耳炎可能影响其语言的发育。面对这样众多的耳聋患者,除采取必要的医疗、康复对策外,积极展开新生儿听力筛查,普及、宣扬听力保健知识,重视流行病学调查,展开耳聋遗传咨询,加强医学监护及科学用药,是预防耳聋的关键。
听力保健的工作在妊娠期就应开始,如在产前期,母体一般不要接受预防注射,腹部不要接受放射性照耀,预防母体得病性感染,一旦感染要及时进行医治。用药时禁用耳毒性药物。新生儿期耳聋预防应在围产期就开始,在这1时期不但可产生器质性听觉中枢神经系统的伤害,而且可引发内耳毛细胞伤害。尤其是早产引产时外伤或产期的各种缘由缺氧、新生儿黄疸极易引发感觉神经性耳聋。因此,对这些疾病初期预防和及时医治是防治耳聋的重要环节。
小儿期防聋
感染性聋是婴幼儿时期常见多发病,其中以小儿渗出性中耳炎致使的传导性聋及由于腮腺炎、高热等疾病致使的感觉神经性聋最为常见。小儿期耳聋初期多不容易发现,特别是感染期常常使用氨基甙抗生素进行医治更容易产生耳聋。所以预防感染,科学用药是重要的防聋措施。
预防药毒性耳聋
对某些疾病的医治可能要用一些必要的抗生素,特别氨基甙类抗生素在医治疾病的同时对内耳有伤害。特别在儿童初期症状很不明显,因此难以初期发现。加强医学监护是诊断初期耳聋的重要手段。药毒性耳聋应以预防为主,制止滥用耳毒性药物。对有家族性中毒史的和肾功能障碍的患者,应禁用耳毒性药物。婴幼儿、妊娠期妇女、老年人对耳毒性药物一样敏感,应当禁用,必须使用时也应慎重。在用药进程中,一旦发现耳中毒症状,如头晕、耳鸣、听力消退、平衡障碍等,应立即停药。另外,对运用氨基甙类抗生素的病人,最好定期检测血清抗生素水平及听力情况。可以用Hz以上高频纯音,进行听力测试有助于初期发现耳中毒。一旦证实听力消退,可以及时停药,对仍保存Hz以下语言频率的患者为时未晚,不影响听声及语言的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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